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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2009-09-18 10:32  文章来源:海北经贸委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海北州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各县经贸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发改委、国税局、公安局、消防大队: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直接关系石油化工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为此,我们在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工作中,要严把加油站市场准入关,规范加油站审批管理,打击各种违规建设和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制止乱批滥建、越权审批加油站的现象,进一步巩固成品油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成果,促进中石油、中石化及地方加油站的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
根据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个成品油联合专项整治成员单位下发的青商整规字[2009]176号《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相关法律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综合治理。”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是通过集中整顿,取缔非法,打击违法,规范我州成品油经营秩序;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成品油行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1、成品油经营企业(包括成品油批发、零售、仓储企业,以下同)资质及供油渠道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成品油经营企业消防设施、安全对策及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成品油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范围是否与营业执照相符;
4、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油品质量、计量和防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成品油经营企业是否有偷逃税款行为;
6、成品油经营企业执行成品油价格情况。
(二)突出监管重点,开展市场整顿
各部门要针对成品油经营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对辖区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整顿行动。一是在市场准入方面,要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二是在油品质量方面,要重点查处掺杂使假、假冒伪劣及质量不合格、与标号标识不相符、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严禁省内外不合格油品流入海北州成品油市场;三是在税收方面,严厉打击加油站不安装税控装置,或擅自改装税控装置,偷逃国家税收的行为。四是在经营行为方面,要重点查处缺斤少量、擅自兑制油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成品油经营企业购进和销售渠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
三、专项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对未取得《汽油、煤油、柴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成品油批发经营的企业和加油站一律依法取缔。
(二)对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或被取消成品油经营资格和跨年度未参加年检的加油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否则吊销营业执照。
(三)对未经省州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正在建设或尚未开工的加油站,一律停止建设。任何部门不得越权擅自批准新建加油站,违者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年度考核不合格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加油站,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不报送成品油经营资质年检,待整改合格方予办理。
(五)严格控制新建加油站。企业或个人新建加油站必须报县经贸局按照我州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和规定的条件严格审批,并凭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规划、土地、消防、环保等手续;加油站建设完工,经州县两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并报省商务厅核准,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四、专项整治步骤和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9年6月10日前完成)。成立成品油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由各县经贸局牵头,制订本地区成品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布置整治工作,落实各单位检查人员。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2009年6月10日至7月10日)。由各县经贸局牵头,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地区各加油站进行拉网式联合执法检查。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09年8月10日前完成)。在各县整治的基础上,由州经贸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州的加油站进行抽查、验收。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09年8月25日完成)。各县联合检查小组必须在2009年8月20日前将检查情况用书面形式报到州经贸委,并由州经贸委汇总上报省整规办。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真抓实干。各县要认识到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改善全省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扎实有效的开展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信息交流、做到密切合作。各县要从大局出发,以自己的职责范围为着眼点,加强沟通、互通信息、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整治信息共享机制,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协调小组研究解决,以确保各部门统一行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舆论监督,鼓励举报。各县要强化舆论宣传,以内部通报或公开暴光的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整治成果,及时暴光查处违法案件,促进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入。
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协调小组设定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
五、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联动,综合治理
  为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协调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贺泰祥 州经贸委副主任
副组长:哈明山 州经贸委贸易供销科科长
成 员:马元新 海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科科长
汪宝明 海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科科长
程建西 海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科稽查队副队长
骆丽峰 海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科科长
段志林 海北州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
王 俊 海北州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高 红 海北州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扎扎实实地把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抓出成效。州经贸委为专项整治牵头部门,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州经贸委贸易供销科负责对成品油经营资质的审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打击无营业执照和超越经营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严厉惩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单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情况;消防部门负责对成品油储存、销售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加油机防爆监督检查和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税务部门负责打击偷税逃税行为;物价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和明码标价的情况。

联 系 人:哈明山
举报电话:0970-8642503
举报邮箱:whb123sm@163.com



海北州经贸委 海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海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海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北州国税局



海北州公安局 海北州消防支队




(此页无正文)








二00九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成品油 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抄送:省整规办、省商务厅贸易与市场建设处,本委领导、贸易供销科、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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